第一章 經濟法總論
第三節(jié) 經濟法主體的行為
一、經濟法主體行為的屬性
經濟法主體的行為屬于法律行為。即在廣義上包括一切有法律意義和法律屬性的行為,具有法律行為的一般屬性。
二、經濟法主體行為的基本分類
各類經濟法主體的行為可以在總體上分為兩大類,即調制行為和對策行為。
三、對經濟法主體行為的其他分類
【例】多項選擇題
◎國家調整稅率的行為,屬于( )。
A.單方行為
B.非單方行為
C.調控行為
D.對策行為
正確答案:AC
答案解析:本題考核經濟法主體行為的分類。國家調整稅率的行為,屬于單方行為、調控行為。
單項選擇題
◎對于經濟法主體的行為,從行為效果角度作出分類的是( )。
A.單方行為和非單方行為
B.自為行為和代理行為
C.抽象行為和具體行為
D.積極行為與消極行為
正確答案:D
答案解析:本題考核點是經濟法主體行為的其他分類。依據行為效果,可以把法律行為分為積極行為和消極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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